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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9章 伴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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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都處於幸福中的陶醉總希望身邊的人都能跟自己一樣幸福, 然而世事哪能盡如人意,所以只能祝願身邊的人都能稱心如意。

陶醉也發現了,陶然不再像從前那樣, 事事都跟自己分享, 至少她覺得, 陶然跟夏正軒之間應該是發生了點什麽,否則陶然沒道理會不讓夏正軒幫她的忙, 但她沒聽她說起過。既不說, 那也就沒有必要追問, 等她想說的時候自然就會說了。陶然是個不會吃虧的性子, 她不擔心妹妹受委屈。

10月12日是常醒的生日, 去年陶醉在英國,只能寄禮物回去, 今年總算能夠一起過了。陶醉也早早就在給他準備生日禮物了,托孫蘭心幫忙設計了一套情侶裝,然後親自去挑選面料,全程參與了設計與制作。孫蘭心樂得練手, 只收了物料費,並附帶了一個條件,讓他們穿上自己做的衣服幫忙拍一套照片做宣傳用。陶醉自然答應了下來,還沒知會常醒, 不過她相信常醒應該會同意的。

生日那天一早,陶醉就起來給常醒做了一頓長壽面,做好後, 才將禮物拿給常醒。常醒打開一看,是一套休閑西裝,說:“你給我買了新衣服?”

陶醉模糊地“嗯”了一聲:“今天穿新衣服吧。先吃面,再換衣服。”

常醒說:“好。”

等他們吃完飯,常醒將衣服換上,這才註意到陶醉也換上了新的套裝裙,衣服面料和顏色都跟自己的一樣,只是款式不同,常醒意外地挑眉:“情侶套裝?”

陶醉伸手替他理了理衣領,笑著說:“蘭心幫忙設計的,面料是我挑的,扣子是我釘的,僅此一套,別無分號。怎麽樣,感覺怎麽樣,舒服嗎?”

常醒動了動胳膊:“挺好,沒想到孫蘭心還有兩把刷子啊,都能設計西裝了,當然,面料選得更好。”

陶醉笑彎了眼:“那當然,她兩年設計師不是白幹的,蘭心還是很有天賦的。”

常醒拉著陶醉走到穿衣鏡前,舉起手機對著鏡子裏的俊男靚女拍了個照片:“金童玉女,一對璧人。這禮物我喜歡。”

“喜歡就好。蘭心有個小小的要求,她希望我們幫她拍一套宣傳照。”

“這衣服的嗎?可以,讓她找個專業點的攝影師,拍好了給我們洗一套。”常醒立即就明白了孫蘭心的用意。

陶醉用力點頭:“好,那我回頭跟她說。”

每年常醒過生日,都會請在北京的親朋好友一起吃飯。今天也不例外,因為不是周末,吃飯就定在晚上。除了夏正軒、陶然和孫蘭心,還有常醒的大學室友刁立人和他的女朋友張莎莎。常醒的大學室友有三個出國了,一個去了上海工作,只有刁立人和常醒還留在北京,還不如陶醉留北京的室友多。

張莎莎的出現讓陶醉非常意外,兩人興奮不已,因為這是陶醉從英國回來第一次見到她:“莎莎,你什麽時候回來的?你不是在新加坡出差嗎?休假還得調回來了?”張莎莎被報社外派到新加坡常駐,陶醉回來的時候,她已經去了半年了。

“十一前剛從新加坡回來。我申請調回來了。”張莎莎說。

“你十一前就回來了,怎麽不告訴我呢,我們可以一起出去玩啊。”十一的時候陶醉和常醒自駕游去了一趟草原。

張莎莎抿嘴看了刁立人一眼,笑著說:“十一的時候我們回我老家了。”

“哇,都見家長了啊。是不是好事將近了?”陶醉開玩笑地調侃。

沒想到張莎莎的回答非常出人意料:“嗯,我們打算結婚了。”

陶醉聞言下巴都快掉下來了:“你們就要結婚了?!”這實在是出人意料,張莎莎跟自己差不多年紀,今年也才23,雖然已經到了法定結婚年齡,但23歲對於一個剛畢業一年的女孩來說,實在是太早了點。

常醒正和刁立人閑聊,聽見陶醉的聲音,忍不住扭頭過來看一眼,又跟他確認:“老刁,是真的嗎?”

刁立人笑得有點得意,點頭:“對,主要是我倆不想租房子了,想自己買房子,還是早點結婚一起買吧,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。”他們租房的時候遇到了奇葩房東,鬧得非常不愉快,這才堅定了他們盡快買房的決心,不用再寄人籬下。

這一點常醒倒是非常讚同:“買房確實要趁早。”

陶醉高興地說:“莎莎,恭喜你,沒想到你會是我們宿舍第一個結婚的人。”

“謝謝!其實也很容易猜到,我是咱們宿舍第一個參加工作的人啊。我倆打算先結婚,過幾年二人世界的生活,等經濟條件寬裕點的時候再決定要孩子。”張莎莎說。

“也挺好的。到時候會在哪裏舉行婚禮呢?”陶醉問。

“婚禮可能要回老家辦,也可能不辦了,先籌錢買房再說。”

陶醉蹙起眉頭:“可一輩子就結這麽一次婚,還是要辦一下吧,哪怕是簡單的婚禮,至少要請親朋好友來見證一下。”

“我當然也想辦婚禮,但是窮啊。”張莎莎忍不住苦笑,學英語的女孩哪個沒有點小資情調呢,誰都希望有一場浪漫的婚禮,但現實就是那麽殘酷啊。

常醒問刁立人:“你們買房打算按揭還是全款?”

刁立人說:“付不起全款,按揭吧,我家裏只能資助我八萬,莎莎家裏說能出五萬,我們先湊十五萬首付出來,剩下的慢慢還。”

“這樣一個月差不多也就是一兩千塊錢的房貸,負擔很輕。你們可以先領證,把房子買了,等手頭條件寬裕一點再辦婚禮。”常醒建議說。

刁立人苦笑:“壓力也不小,我現在工資不高,我老婆基本工資也不高,還得靠她賺外快才行,有時候覺得自己挺沒有用的。”

常醒安慰他:“你這只是暫時的,等你資歷深了,能夠單獨接案子了,到時候就是按小時收費了,財源滾滾指日可待。”

刁立人笑著說:“所以我還是想給我老婆辦個婚禮,不能這麽委屈了她。今年先買房吧,明年再辦婚禮。”

陶醉對張莎莎說:“你們要是在北京辦婚禮就好了。”

張莎莎說:“我們會好好商量一下的,盡量爭取讓大家都來參加婚禮,到時候你來給我做伴娘。”

“好啊!”陶醉還從來沒有做過伴娘,心裏非常期待。

回去的路上,陶醉還在跟常醒說當伴娘的事,常醒瞥她一眼:“當個伴娘就把你高興成這樣,當新娘不知道該高興成什麽樣呢?”

陶醉臉一紅,鼓鼓腮幫子:“當新娘也許就沒這麽高興了。”

“為什麽?”常醒一聽頓時驚了,“你不想結婚?”

“當然不是。”陶醉認真地解釋,“當伴娘多輕松啊,什麽都不用幹,只管去拿紅包吃喜酒好了。新娘子就不一樣了,忙裏忙外的,到時候肯定累得都笑不出來了。”

常醒聽到這裏就忍不住笑了,雖然他沒有結過婚,但也聽人說過,因為婚禮太累,最後連結婚最關鍵的一環洞房花燭都免了,未免太過遺憾。他暗暗下決定,一定要好好鍛煉身體,爭取婚禮當天不會直接累趴下,否則啪都不啪,那還算是圓滿的婚禮嗎?

“你笑什麽?我說得沒道理嗎?”陶醉嘟嘴看他。

常醒憋著笑點頭:“嗯,有道理。等你考了駕照,去報個瑜伽班吧。”

“咦,為什麽呀?”陶醉問。

“你平時工作太忙了,早上五六點就起來學英語,晚上又要忙到半夜才睡,缺少鍛煉,我擔心時間長了,你的身體吃不消。”常醒說。

“哦,也是啊,最近感覺精力不如在英國的時候了,那時候天天騎車、遛狗,雖然學習很累,但精神比現在好很多。”陶醉得承認,回來之後上班是常醒送的,下班是擠公交回來的,出門都是車,運動的時間大大縮短。

“所以適當運動還是很有必要的。”最關鍵是運動能提高生活質量。

陶醉突然又感嘆了一句:“不知道歐文太太和霍克怎麽樣了,改天打個電話問候一下。”回來之後陶醉偶爾也會打電話給歐文太太問好,不過主要還是寫信,老一輩人更喜歡這種有質感有溫度的問候。

常醒心中一動,要不給她送條小狗吧,每天出去遛個狗,順便也能鍛煉一下身體。

他還沒去寵物店看狗,就接到了陶然的電話:“常醒哥,我求你個事唄。”

“什麽事?”

“能不能寄養一條狗在你家幾天,我找到收養的人就把狗帶走。”陶然說。

“什麽狗?你什麽時候養狗了?”

陶然便解釋了一下,他們學校的流浪狗因為被人投訴捕殺,有一條因為躲在女生宿舍樓裏沒被抓走,女生們都想著法子給狗子打掩護,然而到底還是被宿管發現了,宿舍裏是不能養狗的,她們好說歹說才說服了宿管不上報學校,保證自己能夠為狗找到收養的人。但一時間哪裏去找收養的人,陶然第一時間便想到了姐姐和常醒家,打算放他們這邊寄養幾天。

常醒說:“是條什麽狗?脾氣怎麽樣?”

“一條串串,具體什麽品種也不知道,挺乖的,我們給它洗了澡,很幹凈的狗。”陶然說。

常醒說:“行吧,等我回去的時候去你那邊接狗。”

陶醉今天沒練車,下班回家之後,發現常醒還沒回來,他也沒有發信息給自己說晚上不回來吃飯,便動手做了兩個人的晚飯。菜都做好了,常醒還沒回來,她拿出手機給常醒打電話,卻發現門外隱隱傳來了熟悉的鈴聲,她趕緊拉開門。常醒果然站在門外,一手提著袋子,另一只手裏牽著一條淺黃色的垂耳狗。

陶醉驚訝地看著他們:“哪來的狗?”

常醒說:“陶然學校的流浪狗,被人捕殺,她們救了這條,暫時放在我們家寄養,等找到了收養的人就把它帶走。我剛去給狗做檢查打針了,所以才回來。好餓,吃飯了嗎?”

陶醉看著那條往常醒身後躲的狗子,還有點懵逼:“狗要放在我們家?”

“對,阿黃進來吧,以後這裏就是你家了。”常醒牽著狗進來,關上門,解開了它脖子上的牽引。

阿黃小心翼翼地在陶醉腳邊聞了聞,陶醉本來就喜歡狗,見它這麽小心翼翼的,便彎下了腰,伸手摸它的腦袋:“嗨,阿黃,你好啊。”

阿黃伸出舌頭舔了與喜愛陶醉的手,是條很親人的狗。

常醒將袋子放在地上,拿出一個狗盆和一袋狗糧來,撕開倒了一點在狗盆裏:“吃吧。以後我們誰有空就去遛狗,估計還有不少規矩要教,養狗你比我在行,所以阿黃要多拜托你了。”

陶醉說:“沒問題。這狗是什麽品種?”

“寵物醫院說是拉布拉多和土狗串的。串串聰明,身體也比較健康,好養活。”常醒放下東西,去洗手。

陶醉拍拍阿黃的腦袋,端來狗糧放在它嘴邊,說:“來吃飯。”

阿黃聽見說吃飯,這才低下頭去吃狗糧,可見是一條非常聰明的狗。

作者有話要說:  晚上要是能碼出來,還會再更新一章,碼不出來就明天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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